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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将可能抽查电话卡实名登记资料

香港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度于今年2月实施,有香港巿民前日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是首宗有关电话卡实名制的司法覆核。该市民(入禀人)质疑实名制对匿名者存在偏见,阻碍巿民以匿名身份举报罪行,也无助防止电话诈骗案,希望法庭能够颁布命令让电话卡用户在完成实名登记前的某个期限内可匿名使用电话卡。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近期在深水埗鸭寮街一带进行突击市场巡查,并向市民和商户派发传单,提醒他们切勿使用、购买或售卖来历不明或声称已完成登记的电话储值卡。

希望某个期限内允许匿名用电话卡

该市民建议答辩人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通讯事务管理局及保安局。入禀状首先指出,入禀人以匿名身份提出司法覆核,他质疑电话卡实名制存在偏颇,因匿名身份并不完全代表犯罪意图或动机,反而有正面存在价值,制度牵涉公众利益及基本权利。

入禀人举例,执法部门往往依赖匿名者提供资料揭发罪案,法庭也会传召匿名证人作供,这些当事人可能不敢公开举报,需匿名保护,故他不认同匿名者不可信,反而能让弱势社群抵抗强权者。

称电话卡实名制并没有阻止电话诈骗

入禀状表示,电话卡实名制的咨询文件提及实名制可防止诈骗的理由「令人不解」,因实名制反而阻碍举报犯罪,更未能防止电话诈骗,骗子仍然能从其他途径进行诈骗,认为教导巿民小心防范诈骗更有效。入禀人希望法庭颁令修正《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允许巿民在完成登记程序前的某段期限内,例如6个月内,仍可正常使用电话卡。

通讯局不时抽查电话卡登记资料,若未按要求核实就不能用卡

实名登记制下,所有在本地发出及使用的电话智能卡均须于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通讯办及电讯商也将不时就已登记的电话储值卡用户资料进行抽样检查。被抽查的用户如若未能按所属电讯商指示核实,相关电话储值卡有机会被取消登记及不能继续使用。

发言人表示,被抽查的用户在收到所属电讯商以指定发送者名称「SIMREG」发出的短讯后,应按短讯内的指示再次提供其身分证明文件以核实登记资料。电讯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要求用户转帐金钱或提供银行户口号码及密码等资料。

警方近月也根据电讯商举报的怀疑个案,逮捕了涉嫌利用假身份证资料大量登记电话储值卡的人士。发言人强调,在实名登记制下提供虚假资料及(或)虚假文件,或会构成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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